“十年禁渔”巡回审判一路长江不法捕捞案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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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0-9-5 07:20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(记者 胡新芳)9月3日上午,如皋法院长江流域情况资本第二法庭“十年禁渔·不法捕捞案件沿江巡回审判”在我市举行,依法审判我市一路长江不法捕捞案件。

据领会,犯罪怀疑人季某某,于2020年3月10日、31日,明知长江泰兴段进入禁渔期,前后2次乘坐浮子筏至滨江镇华东油脂厂厂区外的长江禁捕水域,利用4条禁捕渔具地笼网不法捕捞水产物,捕捉鲫鱼3条、参鱼10余条。其行为违反庇护水产资本律例,冒犯了《中华群众共和国刑法》第三百四十条之规定,犯罪究竟清楚,证据确切充实,该当以不法捕捞水产物罪究查其刑事义务。经法院审理,判处被告人季某某拘役两个月。

这起案件中,利用地笼网打鱼属于扑灭性的打鱼方式,不但破坏水下食品链,更使水质遭到净化,对自然生态情况形成扑灭性冲击。利用地笼网打鱼,是国家法令律例明令制止的捕捞行为。此次巡回审判,我市公安、农业农村、市场监管、虹桥镇、滨江镇以及沿江企业、渔民代表加入旁听,如皋法院长江流域情况资本第二法庭还停止了十年禁渔法令宣讲,警示大师自觉庇护有限水生物资本,遵照国家法令律例,配合保护渔业资本可延续成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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