市环保局、法院对三家净化企业采纳强迫办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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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0-6-4 11:33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6月3日上午四点多,市环保局、法院相关职员来到元竹镇,对三家净化严重、无配套情况庇护装配的企业采纳强迫办法。在现场,法律职员发现,三家企业都没有停止运转,现场水、电没有切断,厂房内的生产装备仍然存在。随后,法律职员对泰兴市宝圣包装容器经营部负责人蔡某依法拘留,责令其立即停止项目运转,撤除全数装备,依法交纳罚款。

据领会,2008年12月31日,市环保局对三家企业作出行政惩罚决议,责令他们立即停止废化纤、棉边角料脱色项陌生产、化工包装桶清洗项目扶植等,并惩罚款1.5万至3万元不等,业主都作出了停止生产的许诺。但经过量方查证,三家企业一向没有停止违法生产,对周边情况形成了严重净化,影响了四周村民的一般生活。市环保局法律职员暗示,将对拒不履行的企业继续采纳强迫办法,加大环保检查冲击力度,依法关停违法净化企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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