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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人居住在泰兴市城区,二十年前故乡衡宇拆迁后,拿到拆迁费后,买了本单元的屋子。(那时本单元改制拍卖)。现已住在里面近二十年,现现在当地域停止危旧房征收,注本征收地段是本市中心地段之一。不知拆迁按什么标准征收,即参照什么标准,即跟当地域室第用房征收标准能否同等,请朱紫专家赐教,或已有过此征收范例的大神指导迷津。(现本人今朝无一室第用房)。本人只想按室第用房处置,那时是公然拍卖的,只要我是本厂职工。前期投入资金停止了多年装修。现担忧按产业用地处置,我家现现在完全室第化。比四周住房好很多。请各路晓得相关常识的大概有过范例履历的大神帮我分析一下,感激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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